(求高手解答这是神马意思!度娘谷哥的解释都不靠谱)。在里面厚重木板上有着可以追溯到一世纪前的名字和日期。“‘次子团’是最古老的自由军团,”墨水瓶一边翻页一边说。“这是第四本名册了。没一个服役于军团的人的名字都写在这里。当他们加入的时候,他们在哪里战斗,服役了多久,死亡的方式——全都记载在里面。你会在里面看见许多著名的名字,有些来自七大王国。伊戈尔·河文在去建立黄金团之前曾在这里服役一年,苦钢,你们这样叫他。光明王子伊耿·坦格利安,他也是我们的一员。还有罗德里克·史塔克,游狼,他也是。不,不是那罐墨水,用这个。”他拔掉一个新罐子的塞子放下它。
提利昂竖起脑袋。“红墨水?”
“军团的传统,”墨水瓶解释。“曾经每个新人都得用血书写,但是事实上,血书没有任何价值。”
“兰尼斯特喜欢传统。把刀给我。”
墨水瓶抬起眉毛,耸了耸肩,从鞘里抽出匕首老远的递过去。依旧会痛,“半学士”,真该好好谢谢你,提利昂在他用刀花开拇指头时想。他将一大滴血滴入墨水瓶,用匕首换来羽毛笔然后潦草的签了名,兰尼斯特家的提利昂,凯岩王。
板上钉钉,用黑体写的名字,就在乔拉·莫尔蒙公正的的签名下面。
好了,完事了。侏儒晃回了营地的木凳上。“你就像从我这里得到这么点?我难道不需要发个誓什么的?杀个小孩?尝尝老大的老二?”
“你爱尝什么尝什么去。”墨水瓶转过名册,用点细沙拂过。“对我们大多数人爱说,签名就行,但是我可不想让我的新兄弟失望。欢迎来到次子团,提利昂大人。”
提利昂大人。侏儒喜欢这个称呼。次子团可能不像黄金团那顶顶大名,但是他们几个世纪以来还是赢得了不少胜利的。“你们还有别的大人在服役么?”
“失去了土地的大人们,”布朗·本说。“就像你,小恶魔。”
提利昂跳下凳子。“我的前任兄弟一点儿不能令人满意。我希望我的新兄弟不会让我失望。现在我该怎么获得武器和盔甲?”
“你是不是还要只猪来骑骑?”卡斯伯利欧问。“为什么,我确实认识你的老婆,”提利昂说。“你把他让给我真是太慷慨了,但是我还是想要匹马。”
刺客的脸涨得通红,但是墨水瓶大笑而布朗·本边走远边笑。“墨水瓶,带他去看货车。他可以自己挑选武器。那个女孩也是,给她一个头盔,一套盔甲,那样别人会把她当成个男孩。”
“提利昂大人,跟我来。”墨水瓶拉开帷帐好让他摇摆的穿过去。“我会让斯奈奇带你去货车那里,拉上你女人去厨帐那里等他。”
“她不是我女人。也许你该带着她。每晚她只会睡觉然后瞪着我。”
“你得更狠的打她更多的操她。”会计热心建议。“带着她或者离开她,随你便,斯奈奇不关心。你弄到自己的盔甲后来找我,我来带你做账。”
“如您所愿。”
利昂在他们的帐篷角落里找到了睡着的佩妮,蜷缩在一张薄薄的稻草床上,盖着污秽的被子。当他用脚尖踢了踢她时,他翻过身对他眨了眨眼,打着哈欠说。“雨果?怎么了?”
“我们有开始说话了吗?”这比她平时的闷闷不乐好多了——全是因为抛弃了那头猪和那条狗。我可是把我们两个人从奴役中解救出来了啊,你说些什么感激的话才对嘛。“如果你继续睡下去就要错过战争了。”
“我很伤心。”她又打了个哈欠。“而且很累,累得很。”
累了还是病了?提利昂跪在他她的破床旁。“你看上去苍白的很。”他感到她皱了皱眉。那是不是很烫,或者是不是他有点发烧?他不敢出声问。就算是次子团的勇猛战士也怕骑上一头苍白的母马。若他们发现佩妮病了,会毫不犹豫的把她赶出去。他们甚至会把我们送回耶赞的儿子那里,无论签没签约。“我已经签了他们的名册了,用古老的方式,血。我现在是他们的一员了。”
佩妮坐起身,揉着眼睛驱走睡意。“那我呢?我能签么?”
“我想不行,有些自由军团据我所知会吸纳女人,但是……毕竟他们不是什么次女团。”
“我们,”她说。“若你成为他们的一员,你会说‘我们’而不是‘他们’。有任何人看到漂亮猪了么?墨水瓶说他会向他们所要她的。或者咬咬狗,有他的消息么?”
除非你相信卡斯伯利欧。普拉姆的不那么聪明的二把手声称有三个渊凯奴隶猎手在营地间逡巡寻找一对逃跑的侏儒。其中的一个带着一把顶端插有狗头的长矛,卡斯伯是这么说的。这种消息可不会让佩妮好到下床。“没什么消息,”他说了个谎。“来,我们得给你找件盔甲。”
她给了他一个警惕的眼神。“盔甲?做什么?”
“我以前的长官告诉我。‘千万别裸身上战场,男孩。’他说,我一直铭记在心。另外,我现在是个雇佣剑士,我真得有剑去卖啊。”她依旧没有任何要动身的迹象。提利昂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起来,将一团衣服丢到她脸上。“穿好衣服。把兜帽斗篷套上然后低下头。我们要装作是一对小男孩,以防努力猎手看见。”
当他们厨帐外披着斗篷带着兜帽出现时,斯奈奇正在嚼着酸叶等着他们。“我听说你们两个也准备为我们作战,”高级律师说。“那估计会让弥林人吓得尿裤子了。你们中哪个杀过人?”
“我,”提利昂说。“我杀他们就像拍苍蝇。”
“用什么?”
“一把斧头,一把匕首,一句精选的评论。但是我的杀手锏是十字弓。”
斯奈奇用他的钩子手抓了抓胡茬。“卑鄙的东西,一把十字弓。你用那玩意儿杀了几个人?”
“九个。”显然他那老爹至少值那么多。凯岩城的领主,西边境之王,兰尼斯特港的守护者,国王之手,丈夫,兄弟,父亲,父亲,父亲。
“九个。”斯奈奇嗤之以鼻,吐了口红痰。他本来应该是瞄准提利昂的脚的但是它最后落到了膝盖上。显然这就是他对“九个”的看法。高级律师的手指被他刚刚咀嚼的酸叶汁弄的星星点点。他含了两根手指吹了个口哨。“凯姆!过来这里,你这个小尿壶。”凯姆急匆匆的跑来了。“把小恶魔大人和夫人带到货车那去,让海姆尔用军团的兵器把他们武装起来。”
“海姆尔只怕喝得烂醉,”凯姆警告。“对着他的脸撒泡尿,那样就能弄醒他。”斯奈奇转身面对提利昂和佩妮。“我们这可没来过该死的侏儒,但是从不缺少男孩。不是这个婊子的崽子就是那个的,离家出走来探险的小白痴,侍从还有其他的。也许他们留下的垃圾够小,正适合你们。那些垃圾都是从他们
次子团把他们的盔甲存在停在营地中心的六个巨大货车里。凯姆带路,晃着他的长矛好像那是根手杖一样。“一个君临的小伙子怎么流落到自由兵团里来了?”提利昂问。
男孩小心的看了他一眼。“谁告诉你我是君临来的?”
“没人。”你说的每句话都散发着FleaBottom的恶臭。“你的智慧出卖了你。据说没有什么人比得上君临人的智慧。”
那似乎让他吃了一惊。“谁说的?”
“每个人。”我。“什么时候?”
刚刚。“多年来,”他胡说道。“我父亲经常这样说。你听说过泰温大人把,凯姆?”
“国王之手。由此我看到他骑马上山。他的手下穿着红色斗篷戴着狮子徽章的头盔,我喜欢那些头盔。”他闭上了嘴。“但我不喜欢国王之手,他洗劫了城市然后在黑水河上击溃了我们。”
“你当时在那儿?”
“和史坦尼斯。泰温大人连同蓝礼的鬼魂一起出现在我们的侧翼。我丢下长矛逃跑了,但是到了船上着该死的骑士说,‘你的长矛你,男孩?我们没有空位给胆小鬼,’然后他们就溜走了,剩下我还有其他数千人。接着我听说了你父亲是如何处置他们的让他们去打长城的史坦尼斯。所以我逃过狭海加入了次子团。”
“你想念君临么?”
“有点,我想念一个男孩,他……他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还有我的兄弟,肯尼特,但是他在舰桥上战死了。”
“那天死了太多好人。”提利昂的疤痒的厉害,于是他用指甲挖了挖。
“我也怀念那些食物,”凯姆惆怅的说。“你妈妈的杰作?”
“老鼠也不会吃我妈做的菜。那的确有这样一个汤店,从没有人做出他们那种褐汤。如此粘稠你都可以将勺子竖直地插在里面,里面有好多东西。你喝过这样的褐汤么,半人?”
“一两次吧。歌手的佳肴,我这样叫它。”
“干嘛那样叫?”
“味道好到我想唱歌。”
凯姆很喜欢那个。“歌手的佳肴。若我回到FleaBottom我会这样称呼它来它一碗。你怀念什么呢,半人?”
詹姆,提利昂想。雪伊。泰莎,我的妻子,我想念我的妻子虽然我几乎不认识她。“红酒,妓女和财富,”他回答。“特别是财富,有钱才能买到红酒和妓女。”还有剑以及举剑的许许多多凯姆。
“关于凯岩城的便壶都是金子做的的传说是真的么?”凯姆问。
“你不该相信任何你听说的东西,特别是关于兰尼斯特家族的。”
“他们都说兰尼斯特们是狡猾的毒蛇。”
“毒蛇?”提利昂笑道。“那你听说的是我的父亲大人,在他的墓穴里滑行呢。我们是狮子,或者说我们喜欢这么说。但是这不打紧,凯姆。无论你踩上毒蛇还是狮子的尾巴,你就死定了。”
正说着他们就来到了军械库。铁匠,传说中的海姆尔和床文中一样是个看起来畸形的巨人。他的左臂有右臂两倍宽厚。“看显然喝的烂醉,”凯姆说。“布朗·本对此熟视无睹但是有一天我们会给自己找到个真正的武器师傅。”海姆尔的学徒是个叫内尔的精瘦红发小伙。当然,还能有谁呢?提利昂暗忖。当他们来到锻造间时还摩尔就像海姆预测的那样正呼呼大睡以醒酒,但是内尔对两个侏儒吃力的爬上货车显然没有异议。“大多数都是些破铜烂铁,”他警告他们,“但是任君挑选。”
在朽木和硬皮构成的屋顶下,货车底部有堆积如山的旧兵器和盔甲。提利昂拿起一个看看然后叹了口气,忆起凯岩城地下兰尼斯特家族的武器库里那一排排铮亮的刀枪剑棍。“这恐怕有得挑了,”他表示。
“这还是有点儿完好的兵器的,如果你有幸找到的话,”一个低沉的嗓音如是说。“没什么精致的,但是至少能当下剑攻。”
一个大个子的其实从货车后面走下来,从头到脚包裹着军团的铁甲。他的左护腿与右边的不称,护喉则锈迹斑斑,而臂甲则华美精致,上面镶有乌银花纹。他的右手上套着龙虾钢的护手,左边则是露指的锈铠。而强健的胸甲的乳头上穿了一对铁环。他的全盔则有一系列凹痕,有一个甚至被打穿了。
当他摘下它,显示出乔拉·莫尔蒙伤痕累累的脸。提利昂发现他看起来完全没有那个从耶赞的笼子里拖出来的半残的家伙的样子,彻彻底底的是个雇佣剑士的样了。他的淤青大部分已经好了,脸也不那么肿了,所以莫尔蒙看起来又有个人样了……但只是大致看起来像他。他下半辈子只能与右颊上奴隶主烙上的显示他是个危险而反抗的奴隶的魔鬼标志相伴了。乔拉爵士从没可能被称为一个英俊的男人,而那个烙印则让他看起来很吓人。
提利昂咧嘴笑起来。“是要我比你看起来好看点儿,我就很开心了。”他转向佩妮。“你去那个货车找找,我留下看看这个。”
“若我们一起找的话能快点而。”她拔起一个生锈的半盔傻笑道,将它戴到头顶问。“我看起来是不是很可怕?”
你看起来像个套了一个壶的小丑。“那是个半盔,你得弄个全盔。”他找到一个然后换下佩妮的半盔。
“它太大了。”佩妮的声音在铁中交鸣。“我看不到外面了。”她取下头盔扔到一边。“半盔怎么不好了?”
“半盔露脸。”提利昂捏了捏她的鼻子。“我喜欢你的鼻子,当然是它留在你脸上的时候。”
她的眼睛睁大了。“你喜欢我的鼻子?”
哦,七神救我。提利昂转身开始在货车后部翻找破盔烂甲。
“我还有哪部分你喜欢的?”佩妮问。
也许她希望听起来戏谑些,但是听起来只有悲伤。“我喜欢你的各个部分,”提利昂说,希望结束进一步讨论这个话题,“当然我更喜欢自己的。”
“我们干嘛要带盔甲?我们只是伶人。我们只是假装要战斗。”
“你装的真好,”提利昂说,检查一个看起来像被虫蛀了一样全是窟窿的重甲上衣。哪种蛀虫吃锁子甲?“在战斗中装死尸是一种活下来的方法,好的盔甲是另一种。”但是对于那点还是有点夸大其词的。在绿叉河,他战斗时穿的是一身从莱佛德大人的货车里找到的不合身的破铠甲和一个锥顶的看起来像有人扣了个马桶在他头上的水桶盔。这些军团的盔甲就更糟了,不光旧而不合身,而且濒临报废,满是裂缝,一打就烂。那是干涸的血或只是铁锈?他闻了闻,依旧无法分辨。
“这里有个十字弓。”佩妮向他展示。
提利昂看了一眼。“我采不上镫型绞车,我的腿不够长。对我来说一个曲柄倒是不错。”但是若真说起来,他不想要个十字弓,得花太长时间重装箭,就算他能潜伏在公厕旁边等着某位敌人跑来蹲坑,他失败的几率大于发生争执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于是相反他捡起一把晨星,晃了晃它然后又丢下了它。太重了。他走过一把战锤(太长),一根狼牙棒(依旧太重),在他终于找到一个称手的匕首签他还挑过半打的长剑,那把匕首是个恶心的三棱刃的小型铁器。“这个还差不多,”他说。刀刃有点生锈但是这不影响它让它边的更恶劣。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