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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八零小卷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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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人以群分。学生们找到相似的小伙伴, 自动结成若干小团体。安歌这边, 一则年纪比别人小太多, 二来成绩太出色,跟方辉成了队伍中的孤岛。幸好两人早已习惯, 一边走一边聊。     吴砾悄悄跟上去听了会,回来对郑志远摇头笑。这俩,一个絮絮叨叨,讲成吉思汗轻骑兵克制欧洲重装骑兵的事, 另一个,居然听得十分入神,时不时接上两句。     不过这小女孩的鞋子真好看。吴砾看了一眼自己脚上,回力的足球鞋, 郑志远是解放鞋。然而安歌的怎么瞧怎么顺眼,黑白两色,鞋舌上老大一个对钩。     “耐克,这款起码二百块,国内可能还买不到。”郑志远告诉吴砾。     吴砾瞪圆眼。他家条件在村里算好的,他考上一中,家里觉得孩子争气,办了酒, 每个月给他二十块生活费。     人跟人怎么就不一样呢。     他咂舌道, “太招摇了, 老师也不说她。”学生以学为本, 要艰苦朴素嘛。     “她哪里不艰苦朴素?”郑志远笑着说。新生的校服还没发下来, 安歌穿着初中部的旧校服。其实一中直升的都穿着蓝白色旧校服,跟队伍里别家初中的形成了区别。“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她家有钱,怎么花都可以。别光羡慕,想想人家的成绩,今天早上我叫你起来背英语,你跟我说什么。”     一中给走读不方便的学生提供宿舍,郑志远家随他父亲工作的升迁搬到了城里,但父母工作忙,他还是选了寄宿。     “太累了。”吴砾痛苦地说。他读书好,家里不让下地,叫他专心学习,昨天还是头一回这么长时间体力劳动。今早爬起来感觉胳膊腿存在感特别强,到处嚷嚷“酸”“疼”。     “你啊-”晃荡了一暑假,摸底才考二百。     郑志远知道好友就这德性,懒得多说,沉思了一会才开口,“别光羡慕,我们要做的是化羡慕为动力,追上目标、超过目标。”     吴砾根本没听到他说的,一个劲拿胳膊捅他,“看那边,看那边。”     斜前方的队伍里有个扎马尾辫的女同学,穿着条大红色的无袖连衣裙,裙摆没过膝盖,被山间的风一吹,露出里面浅蓝色的裤边。     这、这、这!也是他们这一级的同学吗?     郑志远一把勾住他肩膀,按住他的头,“别乡下人上城,人家穿的叫热裤,牛仔的。”     可能听到他俩嘀咕的声音,那位女同学回过头,吴砾不由自主轻声说,“背面是西施,正面……”     那脸白是白,可从鼻梁到面颊布满雀斑。而且这同学有点凶相,看着就像不好说话。     “闭嘴。”郑志远没好气地说,在吴砾下句话出口前捂住他的半张脸,让他只能发出唔唔声。     沈曼没注意到他俩的动静,放慢脚步,跟徐蓁走成了一列。她俩同一个大院长大,红星小学同学,初中三年在不同学校,如今又做同学。     “昨天出什么事了?”     沈家虽然也已搬离大院,但沈曼能考上一中,也是托了安歌帮忙补习的福,所以两家交情比之前更深。     徐蓁没朋友,跟沈曼又算知根知底,忍不住把胡妈的猜测说给她听,把沈曼气得也是无语,冒出一句,“狗眼看人低……”     二二是她看着长大的,小时候确实不大行,动不动上手打人,但谁没个不懂事的时候呢。依她看现在就挺好,上回还给她照杂志的样勾了一只缕花的小手袋,刚好夏天放手帕钥匙。     “算了。”徐蓁只气胡妈,“最早没人带二二,是胡家阿婆跟我外公说可以帮忙带。二二上学前在她那边呆了大半年,我妈轻松多了。”     沈曼安慰了两句,随口问,“你家什么打算?”     能有什么打算,“读到读不下去为止。”徐蘅成绩一般,但小学毕业没问题。尤其现在施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说不定能混个初中文凭。说起来她特别佩服自家小妹,一套套的学习方法,这样行不通换那样。“毛毛说,时代在变,不一定要去厂里工作,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路。”     沈曼哈哈笑,“你还想考电影学院?”     “想是想……”可安景云让大女儿将来学医,毕竟大了几岁,徐蓁也知道当医生比当编剧靠谱得多,起码医生收入稳定。“别总说我了,你呢?”     沈曼耸耸肩,“成功混进一中,我已经完成第一阶段的任务,就算考不上大学,也能分配一个比较好的工作。”     “哪学来的怪样子。”徐蓁看不过眼。     沈曼嘲回去,“老古板。”     她学坏了,徐蓁心里默默想。沈曼读的初中有名的混混多,中考后大部分学生进了职高,全校总共两个人考进重点高中,还没抓得紧的乡下中学强。     沈曼凑到徐蓁耳边,“你对何明轩有意思吗?”     什么意思?徐蓁没听明白,莫名其妙看着她。     沈曼推了她一下,双手握着拳,两个大拇指碰了下,“就是那个意思。”     胡扯什么!接连两天徐蓁被劈两道雷。她虽然喜欢看言情小说,但并没有代入的打算啊!     不用说沈曼也已经知道徐蓁的想法,得意地嘿嘿笑,“那我就下手了。”     “别乱来!”徐蓁第一个念头是秦阿姨知道的话得打死儿子。     沈曼强忍枯燥做了无数习题,就是为找到一个比方明更强的对象。对父母,她一直堵着一口气:谁让你们偏心,动不动说我比不上沈晏。沈晏做任何事你们都不骂她,早恋也可以,那我也找一个。     沈曼刚要开口,听到暴雷似的一声吼,“立定!”     学生们自由散漫,一路聊得有说有笑,带队的老兵看不下去了,这是训练,不是秋游!跟老师沟通后开始发威,“以各班为单位,跑步前进!还傻站着干吗,跑!”     同学们,……     离目的地还有十几里路,跑?平时测验八百米都累,十几里路跑得动吗?     老兵提高嗓门,“给你们四十五分钟,没在这个时间内到达的,没有午饭!”     山上没有小卖部,回头还得饿着肚子下山,这个问题大了!     一中的高中新生们头脑都不差,利害关系算得飞快,顿时提起脚哗啦啦往前赶。有的一下子冲出去老远,沉稳型的摆出了跑三千米的架式,有的边走边想对策,是假装中暑呢,还是低血糖呢。还有的,掉下了绝望的眼泪,看来今天吃不上饭了。     “乱什么?听到没有,……以各班为单位……”在暴吼中夹杂着一个小女生的声音,“二班的同学集中!朱新,游玮,麻烦你俩在前面带队-”朱新和游玮是体育生,一男一女,都是一米八几的瘦高个大长腿,“班长,你负责中段。大家跟好带队同学的步伐,注意气息,不要快!别担心,你们肯定比我跑得快,吃得上饭!吴砾,别笑,笑多了没力气跑。”安歌和方辉跑在队伍最后压队。     “她怎么知道我名字?”吴砾边跑边问郑志远。     “她是知道全班所有同学名字-”至于怎么记下来的、又是怎么把名字跟人对上号的,郑志远不知道,但明显安歌已经做到。她在后面,见到步伐节奏乱的了同学就会扬声提醒,“顾萍,一二呼一二吸!”     有二班带头,别的班乱了一会,见样学样由体育委员吆喝着成队往前跑。不过二班已经跑在前面,显然会是第一支跑到的队伍。     郑志远有点后悔,没反应过来-部队讲集体,他是班长,理应挺身而出指挥班上同学集体行动。还是小看了别人,虽然她没当过班干部,但在优裕的环境下长大,不可能胆小,更不可能唯唯诺诺。     这一天下来,本以为会有愉快的山间一日游的同学们,放学时拖着沉重的腿-好苦啊,求放过。     还好,第三天下午是校友讲座。学校请来两位已经上大学的学长,给新生们上一课,关于如何寻找人生的目标。     方亮是其中之一。     安歌放弃了预备班的选拔考试,又不能像何明轩那样,理直气壮号称只想进TOP2,被方亮念过好几回,简直不想再见这位“唐僧”。     可有什么办法,越是不想见,越是逃不过。     班主任找她了,学校让她代表新生发言。     安歌觉得有必要先来预防针,“梁老师,我的志愿可能不符合学校的期望。”     何明轩才符合一中的主流。     梁老师毕业后先分配到农村中学,再到郊区,然后才是一中。此刻一付见多识广的样子,大有“放马过来,老师见过许多奇葩的学生”。     “我会考军校。”     梁老师愣了下,不辜负他的头脑,反应敏捷地说,“你不够条件。”     “?”     “太瘦。”     安歌,……     ※※※※※※※※※※※※※※※※※※※※     谢谢“每天都要催更”和“人生若只如初见”的地雷!